股东拟结束已资不抵债的企业时,律师可提供如下服务:
一、在启动破产程序前为股东扫雷
(1)对企业自成立以来的重大法律及财务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如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合规、企业运作过程中的资金调动是否合规、企业重大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避免股东盲目申请破产导致的风险。
(2) 对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如员工安置、资产保护、企业前期存在的不合规事项的纠正等)尽可能避免股东在未来破产程序中被法院、破产管理人、债务人追究个人责任的风险。
(3)就甲方是否符合破产条件、破产启动方式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通过律师认真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来提高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的概率
(1)指导企业整理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破产申请、债权清册、债务清 册、财产清册、人员安置方案、企业诉讼及担保情况表以及其他文件等;
(2)代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3)在申请破产审查、立案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
(4)指导企业清理档案、印鉴、证照等,做好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的准备工作;
(5)其他与破产申请相关的法律服务;
三、在破产被法院受理后,在破产程序中为公司原股东及管理层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协助厘清事实,避免前述人员被破产管理人或债权人不当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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